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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5日



关于加快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1-31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国污普办
 

关于加快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建设兵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军环办:

2008年1月10日至25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10个核查组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高度重视,完成了普查机构组建,落实了普查经费,组织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培训,开展了重点源监测、普查宣传和单位入户清查等工作。但总体上看,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进度明显落后于国家要求;有的地方普查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尚未落实;相当一部分地方虽然编报了经费预算,但未有效落实;一些地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及清查工作质量不高,未进行单位入户清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加快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

地方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尤其是目前工作进度较慢地区的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办,要进一步提高对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对工作进行部署,做好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要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的要求,针对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按进度逐项落实,并加强督查督办,实行报告制度。对工作被动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健全污染源普查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污染源普查机构核专职工作人员是普查工作实施的基础,地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应该把机构组建和人员到位摆在重要位置。特别要重视县(市)一级的普查机构建设,要保证一定的专职人员,安排专门办公室开展普查工作。凡没有落实污染源普查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地区,要在2008年1月31日前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并保证人员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普查工作所需经费。

普查经费是完成普查工作的保证。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文件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商财政部门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并拨付到位;省级财政要给本省财政困难的县(市)普查工作以经费补助。凡普查经费没有列入预算的,当地财政部门应在年度预算计划中予以保证。各地在年度经费到位之前,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污染源监测、宣传、清查、普查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商财政部门采取预支等措施予以安排。

四、进一步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力度。

做好宣传工作是为普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条件。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在全面入户调查开始之前即2008年2月期间,要利用当地各种媒体,结合实际,采取报道、广告、标语、宣传画、互动节目和短信等多种形式,为污染源普查造势,使污染源普查深入人心,使群众和普查对象理解和支持普查工作。

五、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

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素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普查工作质量。各地在2008年春节之前必须完成全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普查培训要分类进行,具有针对性,着重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普查表内容的培训,要进行普查表的试填练习,试填遇到疑难问题应集中讨论,统一认识。

六、确保按时完成单位清查工作,提高清查质量。

清查工作是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的第一个重要步骤。要严格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组织普查员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进行入户清查登记,完成各类污染源《清查表》,并以此表为基础,形成最终的《污染源普查对象单位名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各地的入户清查登记结束后,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必须对下一级的清查工作进行抽样核查,严格审核和把关。对清查质量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入户清查。凡没有完成入户清查工作的地区必须在2008年春节之前完成入户清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军环办必须在2008年2月25日之前完成清查质量核查工作。

七、做好全面入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8年2月下旬,各地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即向普查对象发放普查表,普查员入户调查并协助填报普查表。地方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都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普查对象确定、普查表格发放和数据处理软硬件准备等各项工作,并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各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关于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总结》,请于2008年2月底之前报送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普查  准备  通知

                                                           

抄 送: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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