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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闻目睹:电击捕鱼猖獗 非法经营红火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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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船给“江河渔村批零部”送鱼。

  新闻背景

  从2002年起,农业部决定在长江流域试行春季禁渔制度,禁渔范围为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5条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境内的江段;鄱阳湖和洞庭湖区。

  今年1月14日,四川省决定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全面禁渔。禁渔范围为:长江流域及全部天然水域。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垂钓、水禽放养,禁止非法捕捞渔获物和省内外天然鱼类的经营活动。

  虽然现在是禁渔期,但在嘉陵江阆中市原煤炭、木材码头处,仍有鱼贩设点捕捞、收购、贩卖野生江鱼。当地人说,他们捕捞、经营江鱼已达3个月之久,食客络绎不绝,生意好极了。一到凌晨3时许,这里就有多艘渔船穿梭在江面上,一人划船,一人电鱼,当地人把这种“电动捕鱼船”称为“鬼船”。“鬼船”所到之处,鱼儿遭殃。据说一艘“鬼船”一晚上最多可捕100公斤鱼。

  3月12日凌晨4时,随着一阵柴油机的轰鸣声由远至近,我们看见一艘渔船上坐着两人,一人掌舵,一人头戴矿灯、手持电动捕鱼器,不时将捕鱼器刺进水中,伴着“吱———吱———”的声音,电光闪动在雾气迷蒙的江面上,浮出水面的大小江鱼被电鱼的人用网兜捞起。这样的情景我们在14日凌晨同样看到了,我们在白天还看到不少人在江边垂钓。

  14日上午,我们以食客身份来到嘉陵江边。在一个摊点,我们看见两个妇女正坐在一张方桌边剥大蒜。我们问有没有鱼卖,其中一个30多岁的回答说:“有,你要什么鱼?我们这里有鲫鱼、鲤鱼,还有黄腊丁,你要多少?”

  我们要求看一下鱼,那个妇女就把我们带到一艘船上,她用一个塑料网兜朝盛满水的船舱内一舀,一条条气息奄奄的鱼儿被捞了起来。我们问这些鱼是从哪儿来的?她说:“昨晚上从江里打的。”“这里面大概有多少?”“不知道,至少也有10多斤。”“如果在你这里吃怎么卖?”“30元钱的锅底,每斤鱼8元。”我们佯称晚上有一些朋友要来吃鱼,那个妇女就说:“什么时候都可以,来之前打个电话就行。”我们随那个妇女回到岸上,她送给我们一张名片,从名片上看,这个捕捞、经营野生江鱼的摊点叫“江河渔村批零部”,经营的野生鱼类包括岩鲤、大口鲢、江团、白甲、青蛹等17个品种,除了经营野生鱼,他们还设计加工各种网具。随行的一位市民告诉我们,这个批零部在码头设点已有近3个月时间,还专门收购南部县、苍溪县鱼贩送来的野生江鱼。

  14日晚6时许,江边已经聚满了吃鱼的食客。我们看见“江河渔村批零部”的老板正从船舱里舀出几尾肥大的鲤鱼去称重量,就问他:“这些鱼是什么时候打的?”他回答:“今天早上。”“你知道现在是禁渔期吗?”“知道。”“那为什么还捕捞、经营江鱼?”老板赶忙改口说:“我卖的不是野生鱼,是养殖鱼。”我们走进批零部那个冒着鱼香味的棚子,见几个男女食客正围着桌子吃得津津有味,我们问他们:“你们知道我们省禁渔的事吗?”他们只顾吃鱼,没有理会我们。

  西南商报  东方  四川日报  传君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13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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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陵江边垂钓者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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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客正在挑选野生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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